足协评议:卡兰加进球有效,第26期裁判决定。
在10月29日的夜晚,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评议组,如期开展了本赛季的第二十六期裁判评议工作。本次评议基于各相关俱乐部的申诉意见,主要针对中甲联赛中的两个判例展开讨论。经过深入细致的评议,最终认定其中一起判例存在明显的错漏。
本次评议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,特别邀请了来自社会和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,以及中国足协纪检人员的代表列席旁听。评议过程中,采用了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与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,以达成最终的评议结论。
首先,针对第一起判例,即中甲联赛第29轮上海嘉定汇龙队与石家庄功夫队的比赛。在比赛第25分钟,上海嘉定汇龙7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射门,疑似球体与石家庄功夫20号队员的手臂发生了接触。然而,裁判员并未判罚手球犯规。对于这一情况,评议组的大多数成员认为,守方队员的手臂处于自然位置,没有附加的向球移动的动作,尽管球接触了手臂,但并不构成手球犯规。因此,裁判员当时做出的决定是正确的。
接着,第二起判例是中甲联赛同一轮次的另一场比赛,云南玉昆队对阵大连英博队。比赛第83分钟,大连英博队进球后,裁判员最初判定进球有效,但随后VAR介入,裁判员经回看后改判攻方大连英博40号队员进球前存在手球犯规,致使进球被判无效。对于这一判例,评议组一致认为:从VAR所提供的视频角度看,并不能清晰证明球与攻方大连英博40号队员的手臂有接触。而且根据竞赛规则及VAR操作规范,VAR的介入属于错误。同时,多数评议组成员还认为,从现有视频来看,球并未接触到攻方大连英博40号队员的手臂,因此攻方并不存在手球犯规,原始的进球判定应为有效,裁判员的改判决定是错误的。
此次评议工作的进行,不仅对两起判例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讨论,也为今后的裁判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。希望在未来,中国足球的裁判工作能够更加精准、公正,为球迷和运动员带来更加精彩的比赛体验。